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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北京市商务局发布“关于鼓励开展2022年网络促消费活动培育壮大网络消费市场的通知”提到,北京将进一步培育壮大全市网络消费市场规模,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网络促消费活动,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提升线上销售规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其中,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的批发和零售企业,企业全年社零总额同比增速和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速均不低于全市社零总额同比增速,以网上零售额全年累计增量对全市网上零售额的贡献率作为衡量指标,从0.5%(含)至11%以上,共划分6个区间,以“60万元/1%”为基数(即每贡献1个百分点支持60万元),根据各区间支持系数确定支持金额,单家企业支持金额最低3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另外,参与的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类服务业企业,全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速不低于全市服务消费同比增速,以营业收入全年累计增量作为衡量指标,从1亿元(含)至50亿元以上,共划分6个区间,以“5万/亿元”为基数(即营业务收入每增长1亿元支持5万元),根据各区间支持系数确定支持金额,单家企业支持金额最低5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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